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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并罚款5200元 浙江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不合格食品(千张)核查处置情况

2021-08-26 09:35: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25日,浙江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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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1号)

一、抽检编号为XC21331081305931556千张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检编号为XC21331081305931556;产品名称:千张;购进日期:2021年6月9日;检验结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名称:温岭市大溪李姗麻辣烫店。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7月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仓库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产品。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召回上述同一批次的产品,并予以立案调查.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购进的千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一、给予警告;二、罚款5200元。(温市监处[2021]1358号)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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