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号)。
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号)
抽样编号为DC21331000300531051生姜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DC21331000300531051;产品名称:生姜;购进日期:2021-4-20;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三门县王海琴蔬菜经营部。
(二)风险控制情况
本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5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验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该抽检产品为零售销售,未留下购买者的联系方式,因此无法实施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生姜经抽样检测,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法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市监罚字〔2021〕1010号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