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附表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24号)。
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24号)
根据台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编号为No:F20210407)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天台县中心农贸市场 朱光品经营的黄鳝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3月14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台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的黄鳝抽检,经抽样检验,被抽样黄鳝的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的实测数据为2199μg/kg,不符合≤100μg/kg的标准指标,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天台县中心农贸市场 张正兴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2021年3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称3月14日的黄鳝已全产售出。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
(三)2021年3月26日我局对张正兴涉嫌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立案调查。我局拟将该案移送至天台县公安局。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3月27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已按我局要求整改完毕。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