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期)

2021-04-06 16:49: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4月6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期)。据通告,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8期)》,涉及南通市的部分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如城镇城北市场张世网摊位销售的梭子蟹(生产日期:2020-11-05,规格型号:散称)

上述产品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如城镇城北市场张世网摊位共购进该批次产品4.6公斤,已销售4.6公斤。该摊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上游养殖环节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如城镇城北市场张世网摊位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如城镇城北市场张世网摊位免予行政处罚。

二、如城镇城北市场范美宏摊位销售的梭子蟹(生产日期:2020-11-05,规格型号:散称)

上述产品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如城镇城北市场范美宏摊位共购进该批次产品4.5公斤,已销售4.5公斤。该摊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上游养殖环节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如城镇城北市场范美宏摊位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如城镇城北市场范美宏摊位免予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山东省无棣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 ...

  • 层燃锅炉烟气回流、降尘低氮、高效清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乳制品市 ...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往 ...

  • 中国光伏产业为全球市场供应超过70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