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十一号)。
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十一号)
根据宁波海关技术中心(编号为No.892000000382)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林连明经营的虾蛄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04月09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对当事人林连明经营的虾蛄进行监督抽检。2020年05月1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892000000382),样品名称:虾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林连明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2020年5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督促并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
(三)2020年5月11日我局对林连明涉嫌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立案调查。2020年6月28日,该案完成办理,并于当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处〔2020〕324号)。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6月30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已按我局要求整改完毕。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