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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出台《贵州省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数据档案整县验收方案》

2020-04-02 23:39:04 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4月2日消息(记者王珩 通讯员晓光)4月2日,记者从贵州省住建厅获悉,贵州省出台《贵州省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数据档案整县验收方案》,全面做好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普查准备,确保2020年6月底前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此项工作以数据档案整县验收为抓手,全面压实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责任,完成全省近20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数据档案验收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保障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

该项工作将按照县级自查,省市联合验收的原则,由省、市住建、扶贫、民政、生态移民、残联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验收组,分三批次对全省所有县区逐一进行验收。其中第一批为贵阳市所辖全部县区及贵安新区、安顺市关岭县、黔西南州兴仁市。于4月15日前县级完成自查,并提自查报告,4月30日前省、市同步完成联合验收。

此次验收要求对照贵州数字乡村住房保障APP系统,对户籍地自有住房评定为A级或B级安全住房的、采取易地扶贫(含生态移民、水库移民等)搬迁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采取购买商品房(含户籍地外购买其他安全住房、户籍地外自建房)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已纳入征收(拆迁)安置或棚户区改造等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采取公租房(含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采取租赁住房(含职工宿舍)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采取与有安全住房亲属共同居住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采取居住养老院或残疾人托养机构(含福利院)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采取农村闲置安全公房等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共9种保障方式进行复核。

对存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未得到全覆盖保障、危房改造还未全面竣工验收、易地扶贫搬迁户还住危房、子女住新房老人住危房、新建安全住房仍住危房、危房改造面积和质量不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未足额兑付到户的,均不能通过整县验收。要开展全面整改,确保5月底前全部销号清零。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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