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环保>>

扬州海关立案侦办固体废物走私案 涉案固体废物173吨

2020-03-20 10:25: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3月16日,南京海关所属扬州海关缉私分局对一起固体废物走私案件立案侦办。

近日,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扬州海关申报进口一批玻璃纤维(碎布)及玻璃纤维(软丝),共计173吨,分成7个集装箱从扬州港入境。在经过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机检时,南京海关集中审像中心对集装箱图像审核发现嫌疑,并转人工查验,现场关员随即实施开箱检查,发现该批玻璃纤维(碎布)由旧吨袋包装,形状不规则,疑似为落地料边角料。海关关员继续对同批进口的其他6个集装箱内的玻璃纤维(软丝)进行开箱查验,发现这些玻璃纤维(软丝)也品相较差、散乱无序、包装不一,遂对上述货物分别取样送检。

经南京海关工业产品检测中心鉴定,上述货物均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其他未列名固体废物”,总重173吨。

玻璃纤维本身是一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在工业生产中可用作塑料、橡皮等产品的增强材料。而它的边角料、残次品在高温熔化后,会在空气中散发出刺鼻气味,产生大气污染,纤维废丝在与人体接触后也会极易损伤人体皮肤,并侵入呼吸道,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按照海关总署禁止洋垃圾入境“蓝天2020”专项行动要求和南京海关统一部署,扬州海关加大一线查验环节打私力度,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刻,持续高压打击决不放松,坚决将“洋垃圾”拒于国门之外。

(责任编辑:广岛)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