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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报批环境报表 青岛鑫顺泰保温材料厂被罚

2019-12-26 23:05:33 信网

信网12月26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市李沧区鑫顺泰保温材料厂(以下简称“鑫顺泰保温厂”)由于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就擅自开工建设保温材料加工项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法,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对其进行了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据了解,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经查实证明,鑫顺泰保温厂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就在李沧区湘潭路47-3号擅自开工建设保温材料加工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3月建成投产,总投资额20万元。鑫顺泰保温厂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依据该条例,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于12月24日对鑫顺泰保温厂下达了青环李罚字〔2019〕113号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信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鑫顺泰保温厂成立于2004年3月2日,经营范围包括加工:保温材料;零售:五金、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防腐保温设备安装;电力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了鑫顺泰保温厂,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司已经将6000元罚款缴纳完毕。此外,考虑到公司日后的工作需求,鑫顺泰保温厂大概率不会继续做湘潭路该项目,因此暂未有报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想法。

信网记者 李美玉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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