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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印发

2019-12-19 23:11:59 中国市场监管报

《关于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印发

鼓励引导权利人通过行政裁决解决纠纷

本报讯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通知》的印发,旨在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专利侵权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裁决工作,把行政裁决作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环节,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方面行政裁决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019年7月,司法部来函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领域的行政裁决试点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系统梳理已有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其他系统有益做法,印发《通知》。

《通知》对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工作意义、工作内容、试点申报和工作要求作出部署。其中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夯实制度基础,积极出台相关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政策文件,健全和细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规范和实体标准。二是畅通受理渠道,鼓励引导权利人通过行政裁决解决纠纷,推动各有关部门建立落实行政裁决告知制度,加强对行政裁决的引导宣传。三是创新工作方式,简化完善立案、送达等办案程序,建立健全书面审查、当庭裁决、技术调查、联合口审等工作机制。四是做好衔接协调,完善先行调解、司法确认、无争议事实记载等工作模式,健全行政裁决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协调衔接。五是健全工作体制,明确行政裁决机构和人员,完善案件督办、转办、移送等工作程序,建立办案分级指导机制。六是加强能力建设,加快形成行政裁决专业化队伍,积极开展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持体系和专家库建设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实际情况申报试点,示范建设试点时间为2020年1月到2021年12月。期满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组织验收,并根据试点地方的工作经验,扩大领域和地区范围,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

□钟 智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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