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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住宅合同里“霸王条款”有点多 越秀铂悦府被立案调查

2019-12-04 22:48:39 信网

信网12月4日讯 买房要签订购房合同,合同中的条款即使对双方权利的维护,也是对双方应尽责任的约束,公平公正应当是合同条款的重要原则。可胶州的越秀铂悦府却被发现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好几条合同条款都“剥夺”了购房者追责、索赔的权利。据了解,目前胶州市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发现的不公格式条款进行立案调查。

据了解,越秀铂悦府定位高端改善性住宅,有精装修小高层、叠拼别墅等多种户型。在看房市民发来的合同样本中,信网看到了好几条铂悦府方面的免责条款。例如,在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条款中,若出现小区内绿地率、非市政道路、规划的车位车库、物业用房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条件,均不视为出卖人违约;在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条款中,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经检测不合格,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不向出卖人主张损失赔偿等其他责任;若发现其他质量问题,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同样不向出卖人主张损失赔偿等其他责任。

“绿化不够不算违约,房子有问题不能追责,那为什么还要在合同里规定小区绿化率,为什么还要对房屋的质量做要求?合同对双方应该是平等的,可是在这份合同里都是对我们购房者提要求,看不出来对开发商有什么约束。”对于合同中的内容,前去看房的市民认为有失公平。

越秀铂悦府合同里的约定是否真如购房者提供的样本里那样呢?4日上午,信网尝试联系越秀铂悦府售楼处,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信网将问题反映给了越秀地产客服,但截至发稿没有接到任何答复。

开发商的如此约定究竟是否属于“霸王条款”?这样的约定又是否具有效力呢?信网联系了胶州市市场监管局九龙所。“我们现在初步认定合同里确实存在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按照我们的部门职责可以对其进行警告或罚款,但现在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还没有出来。”工作人员介绍说,警告是让开发商修改合同条款,但现在即便还没有处罚决定,开发商也可以自行修改条款。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合同中有失公平的格式条款并不具有效力,即便已经有购房者签订了合同,事后如果真的出现了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依旧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信网首席记者 于晓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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