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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供图纸不给供电? 城阳宝龙广场物业拒回应

2019-10-11 21:50:29 信网

信网10月11日讯 租了一间40平左右的商铺,要交10000元各类费用,并且要花上千元提供出装修、消防、水电、平面布局图等各类图纸才给供电。最近,陈先生被城阳宝龙广场物业的规定弄的焦头烂额。此外,城阳宝龙广场的电价为1.15元每千瓦时,费用过高。对此,城阳宝龙广场物业的张经理未作任何置评。

电价过高不提供图纸还不给供电

今年9月份,陈先生在城阳宝龙广场租赁了一间40平米左右的商铺,他简单装修了一下,准备开门营业。可在此期间城阳宝龙广场却给他出了难题。“让我交近10000元,并且提供装修、门头、消防、电路、水路等全套图纸,还要提供平面布局图、地面装饰图等等一堆图纸,否则不给供电。”陈先生说,这10000元中包括3个月预交的物业费、装修保证金、经营保证金、垃圾清理费等各类名目的费用。

这种做法让陈先生无法接受,他认为自己只租赁了40平,并且只是进行了简单的装修,水路、电路和消防都是原有的设计,想要供电则需要专门花上千元作图,流于形式,给租户造成极大地麻烦,作为提供服务的物业不应该如此。“后来我找朋友做的图纸,要不然不给供电。”

除此之外,陈先生还反映,城阳宝龙广场的电费是1.15元每千万时,远远超过相关规定的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应向终端用户传导降价红利,且预购电电价标准应调整到不高于每千瓦时0.9203元的要求。陈先生认为,作为提供服务的物业没有权利私自对电价进行定价,随意“宰割”业主和租户。

城阳宝龙广场物业未置评

据陈先生表示,他曾就此事问过城阳宝龙广场物业,但得到的答复是“物业不管电。”陈先生对此质疑,电费都是由物业代收,为何在供电问题上物业却又不管了?

信网根据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城阳宝龙广场物业的张经理,但对于租户不提供相关图纸就不给供电,以及对电价定价的问题上,张经理并未置评,随后便匆忙挂断了电话。

青岛市物价局认为电价有过高嫌疑

信网了解到,2018年,山东省物价局下发了《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对转供电单位收取电费环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收取的电费总和不得超过其向电网企业交纳的总电费数。

对此,信网联系到青岛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据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青岛市对商业综合体转供电单位收取电费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上限,但根据相关规定,禁止转供电单位从中谋取差价利益。而该工作人员也表示,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城阳宝龙广场1.15元的电价偏高。“据我们掌握的资料,9毛左右的价格比较多。”

“城阳发改局和市场监管局现在正在对转供电单位加价行为进行查处和整改。”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陈先生对电价有异议,可以向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反映此事。

信网记者 杜杲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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