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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嵩县多方联动保护自然资源

2019-10-11 14:29: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自然资源部10月11日消息,近日,河南省嵩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公安局和检察院等单位发布《关于打击破坏自然资源全力保护生态环境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自9月3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打击破坏自然资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通告》指出,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非法开采、侵占、买卖、出租和破坏;全县范围内的所有河道、滩涂、农田、山林地全面禁止非法河道采砂采石、清淤取土、山体采砂采石及占用耕地、破坏林地、偷挖盗采矿产资源及废弃物、污染物堆放等破坏自然资源行为;对非法采砂、采石、采矿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作业设备一律依法依规扣押;不得利用河道治理等名义盗采砂石、取土;禁止非法买卖、出租、转让以及承包林地、农田、河滩地、水面,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出卖、承包或其他方式将河道、滩涂、农田、山林地提供给他人用于非法采砂石、堆放砂石等活动;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参与非法采砂、采石、采矿、探矿等有关破坏自然资源的活动。

《通告》强调,要强化属地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要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对寻畔闹事、蓄意破坏或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执行公务的,依法从重、从快、从严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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