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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联合路检路查工作

2019-09-04 10:30: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生态环境部9月3日消息,为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深化柴油车污染治理,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长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联合路检路查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联合路检路查工作,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方案提出,各县(市)区、开发区生态环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分别联合组成路检执法组,在辖区内开展机动车道路抽测工作。重点抽查冒黑烟车辆,核查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机动车OBD(自2019年11月1日起OBD检测正式列入车辆检测判定范畴,OBD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即判定为检测不合格)及尾气排放,采用林格曼黑度法或不透光烟度法,对柴油货车进行尾气排放检测(GB3847-2018)。严格查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机动车停靠,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核查车辆污染控制装置、OBD、车辆尾气检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抽测不合格车辆进行处罚。“黄标车”驶入限制通行区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拒绝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抽检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是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内容,路检路查工作是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措施,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是省市一致要求。此次路检路查工作将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每个辖区、每个监测点位都将安排公安交通管理、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到岗到位,确保机动车路检路查工作走深走实。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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