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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

2019-09-04 10:06:10 信网

信网9月3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由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监理公司”) 监理生产厂房(青岛启源泉科技发展中心项目),存在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行为,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据悉,建设监理公司监理生产的厂房(青岛启源泉科技发展中心项目),存在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行为,违反了《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2019年7月5日,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设监理公司下达了崂建建筑罚[2019]第2-031-2号处罚决定书,要求其责令改正,并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

信网了解到,《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责任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建设监理公司成立于1996年2月12日,经营范围包括依据公司资质开展建设项目技术咨询服务业务等。

为核实此事,信网联系到了建设监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 建设监理公司已经按照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进行整改,该工作人员称:“我们已经将罚款交上去了,应该改正的地方也已经按照要求改了,目前该项目正在顺利进行中。”信网记者 李美玉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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