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环保>>

江西立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公民代表建言献策

2019-09-03 18:51:2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昌9月3日电 (记者 苏路程)3日,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首部全面、综合、系统性的地方性法规《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公民意见座谈会在南昌召开,来自各行各业的20位公民代表积极建言献策。

据了解, 江西省历来重视生态立法,已制定修改省本级相关法规150多件次,现行有效的相关法规50余件。《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系该省。

据介绍,《条例》包含九个部分共七十三条,在生态文化、生态经济、生态文明制度、生态安全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是江西省生态文明法规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项目,对推进江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具有重要作用。

“条例中有鼓励村(居)民委员会、社区、住宅小区的自治公约规定节能减排、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建设自律内容。”会议现场,南昌市东湖区广场北路社区居民喻菡称,“因垃圾分类工作量大,社区工作人员有限,建议制定一个具体垃圾分类管理规则,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吸纳全社会共同参与,以保证垃圾分类效果。”

青赣环境交流中心志愿者聂丽林提出,《条例》规定了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但缺乏对环境高风险的评估的规定;缺少对水源地信息公开的规定;缺乏司法部门对社会组织提供环境公益诉讼的鼓励和支持的规定。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用货币代偿是常见的赔偿方式,但是实践中,存在着钱放在哪里,用在哪里,如何使用和监督等各种问题。”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审判庭员额法官王倩建议,成立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建立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完)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