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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新世纪魁宇被罚

2019-08-29 23:31:45 信网

信网8月29日讯 近日,信网获悉,青岛新世纪魁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简称“新世纪魁宇”)经营的汽车维修项目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李沧环境生态分局对新世纪魁宇进行一般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青岛新世纪魁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12日,登记所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16号,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零售;汽车配件等。

2019年8月28日,该司经营的汽车维修项目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无喷漆工艺,已配套建成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被李沧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一般处罚,李沧分局针对其违法事实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信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核实该案,信网通过新世纪魁宇对外公示电话进行联系,该司电话持续处于未接通状态。信网见习记者 王田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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