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优化本市购房资格审核工作机制的通知》称,自2019年9月1日起,自行成交的存量房购房资格申请、购房资格复核实行全城通办,购房人可至任一区交易服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办理。购房资格复核工作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一办理调整为北京市区联办,即区级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初审工作,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复核复审工作。复核申请人可至任一区交易服务窗口申请复核,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再设置窗口受理复核申请业务。为保证工作顺利过渡,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购房资格复核窗口与各区交易服务窗口并行两周,过渡期后政务中心购房资格复核窗口不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