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生态环境部8月27日消息,近日,吉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通报了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了各地政府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体现,强化站位、勇于担当,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动改革工作在我省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要突出抓好适用、启动、认定、移交等关键环节,要扩大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生态损害赔偿的启动要素,拓展赔偿范围,实现“应赔尽赔”和“全覆盖”。要扩展赔偿权利人范围,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职责领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对重点案件要进行联合调查,联合会商和联合研判,准确认定生态环境损害行为,提出赔偿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强化组织保障。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调度督导,建立全过程考核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系统工作督导责任,指导本领域部门和单位履行好赔偿权利人职责,各地要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专业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批信誉可靠、技术能力较强、业务精通的司法鉴定评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