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8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瑞尔龙鼎实业有限公司因汽车装饰件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就投产,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青岛瑞尔龙鼎实业有限公司在汽车装饰件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投入生产。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
针对青岛瑞尔龙鼎实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处以人民罚款肆拾万元罚款。
为进一步核实,信网联系到青岛瑞尔龙鼎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方面表示目前已经整改,并已把相关资料递交给有关部门。
信网记者 丛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