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24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兴发消毒剂有限公司因将聚丙烯酰胺在倾倒过程中有撒漏,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被青岛市环保局李沧分局依法进行处罚。
信网了解到,据查实,该企业在对聚丙烯酰胺倒桶过程中有撒漏,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物料通过厂内雨水管网排入大村河,雨水排口COD浓度为7400 mg/L,超出《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有关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三条第二款规定,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企事业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此,李沧环保分局针对青岛兴发消毒剂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整改。
信网了解到,青岛兴发消毒剂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主要从事经营生产化学处理剂、消毒剂(兴发牌次氯酸钠溶液);皂液、餐洗剂,灭菌片,洗衣粉。批发:零售:清洁用品、消毒用品(以上范围不含医用品及化学危险品)等活动。
针对此事,信网联系到该企业负责人楚总,他解释称当时是因员工在倒灌时不小心溢出了很少的聚丙烯酰胺,但此化学物质流动性很小,他们发现后在一小时内进行了处理。同时,楚总告诉信网,该化学物质具有降解作用,应用于水处理,提高净化能力,增加水回用循环率,非有毒有害物质。 信网记者 丛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