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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滨江壹号小区居民质疑公示程序走过场

2019-07-24 15:54:00 江西日报

住宅区内设医院 公示地址却为“小区周边”

广昌滨江壹号小区居民质疑公示程序走过场

 

本报记者 童梦宁 实习生 张茗睿

连日来,广昌县城区滨江壹号小区的魏红英、杜春秀、李春红等多名居民陆续向本报反映,年初时,县卫健委批准该小区拟设置一家面积逾3000平方米的综合性医院即万福医院,自3月中旬起,该医院投资方开始在小区4栋、6栋“凿墙挖地”、改装施工,令大家深感不安。他们表示,住宅区内设医院,涉及一系列医疗污染源处理问题,关系到居民切身利益,审批部门应依规通过有效的公示等程序征求居民意见,方可作出决定。

据悉早在1月底,就该小区拟设置万福医院的相关信息,县卫健委已通过其官网、中国白莲网就拟设置医院地点张贴过告示,依规进行了公示,但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该小区居民任何意见。而该小区很多居民提出质疑,县卫健委履行的公示等程序是否涉嫌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为此,7月11日、12日,记者邀请抚州市卫健委审批人员一同前往广昌,进行调查采访。

医院设置点的公告由投资方随意张贴

在小区4栋、6栋居民楼施工现场,记者注意到,这两栋楼系联排商住楼,一至二楼为商铺,三至六楼则为居住区,共有48户居民,其南边靠近小区外围的荒地,北边则设有居民通道。目前,万福医院投资方已对6栋两层商铺及4栋二楼商铺完成前期改造装修工程。

魏红英等小区居民告诉记者,该联排商住楼各单元进出通道均设在北边,而朝向荒地的南边通道目前为小区死角地带。因此,居民们在日常生活中只走北边通道。而1月30日至2月3日公示期间,拟设置万福医院的公告却被张贴在商住楼南边墙上,居民们难以发觉,也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审批部门提意见。

对此,县卫健委医政股股长肖泽民表示:“我们是严格按《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对滨江壹号小区拟设置万福医院进行公示。至于小区居民是不是看到了公告、公示是否有效等质疑,我们就不管这些了,只负责履行公示程序。”

魏红英等居民还告诉记者,肖泽民曾亲口对他们说过,南边墙柱上的公告是万福医院的人张贴的,这说明设置点张贴公告就是“做样子”而已。肖泽民否认该说法,坚称该公告是县卫健委依规履职而张贴的。然而,这些居民现场当着肖泽民、县卫健委主任范五川、市卫健委医政科科长范继平及该医院股东等人员的面,向记者播放了一段有关肖泽民与居民们沟通的录音,证实了肖泽民所说的“公告是万福医院人员张贴的”。对此,肖泽民未再作解释。

记者通过查询得知,《规定》强调须“实行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公示制”,明确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受理的医疗机构设置申请要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到举报或提出异议的,要及时组织查实,未查实前不得批准设置。

小区居民表示,这份由医院方随意张贴的公告并没有达到广而告之作用,居民们如何举报或提出异议?如此“公告”失去了公示意义,“未查实前不得批准设置”的提法无形中成了一句空话。

公告未如实说明医院设置地点

调查采访中,记者登录县卫健委官网、中国白莲网,均未查询到有关滨江壹号小区拟设置万福医院的公告,且设置点所张贴的公告早已被撕掉。小区居民提供的这两家网站刊发公告的截图,以及县卫健委向县委督查室提供的设置点张贴公告的图片显示,该医院选址地点为“滨江壹号小区周边”。2月12日,县卫健委向市卫健委提交的《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申请材料则注明选址地点为“滨江壹号小区附近”。

李春红等滨江壹号小区6栋居民向记者表示,县卫健委公示万福医院选址地点为“滨江壹号小区周边”,让公众误以为该医院并非设在住宅区内。

市卫健委医政科经办人员尧晶向记者介绍,《规定》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场所设置必须有适合的名称及具体场所。因此,2月12日,她在受理县卫健委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时,就“滨江壹号小区附近”的表述曾提出质疑,并退回该材料,要求重新说明具体选址地点。直到3月18日,县卫健委重新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才如实注明了选址地点,市卫健委才同意该医院设置审批备案,依规予以批复,并在市卫健委官网进行公示,且公示内容中特别注明该医院选址核定为“滨江壹号小区6栋”。

万福医院是否擅自扩大经营面积?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小区6栋商铺已被万福医院投资方改装成3层楼用于经营场所,其中该商铺3楼与4栋商铺二楼连通,相连通的楼层被改成统一风格的近20个房间。记者从抚州市及广昌县卫健委提供的审批材料中查阅到,万福医院设置场地仅为滨江壹号小区6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那么,医院投资方将4栋商铺二楼也一并改装,是否属于擅自扩大经营面积?

对此,万福医院股东之一黄武龙解释,目前就小区4栋商铺二楼改装的8个房间系医院生活区,并非病房。而魏红英等居民告诉记者,他们曾向施工人员了解到,这些房间均为医院设置的病房。

之后,记者在“广昌帮”微信平台上查询到,万福医院发布的招聘信息宣称“医院总面积达4000余平方米”。

对此,范五川表示,县卫健委只按万福医院审批备案的实际地点及面积,严格予以审批,不会超范围进行审批。该医院“超范围”改装小区4栋商铺二楼,不属于县卫健委监管范畴。

黄武龙对记者说,万福医院获准县卫健委的设置批复后,他和其他股东就向县城管局办理了室内装修工程申请手续,并缴纳了6000元押金,获县城管局同意后,他们才对4栋、6栋商铺进行装修,并未违规。

此后,记者向县城管局城管二大队大队长黄海舰了解到,万福医院投资方提交的有关“店招设置”“店内重装”申请材料,只说明了装修地点为滨江壹号小区6栋,并未涉及4栋商铺二楼。他告诉记者,该医院还存在装修方案未经当地建设部门审批等违规问题,目前已受到依法处罚,并被暂停施工。

范五川表示,目前万福医院仅处于设置备案登记及场所装修建设环节,装修完工后,还需依法依规获得环评、消防、建设等多个方面的审批意见,县卫健委才能履行第二道审批程序,即依法依规予以审批并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医院方可正式营业。他坦承,在首道设置审批备案程序中,有些“细节”确实不够规范。

范继平表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就医疗机构选址的规定,仅明确了“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及“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的说法,并未禁止住宅小区内设医院,但各级卫健委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就滨江壹号小区居民质疑县卫健委审批备案程序“走过场”等问题,市卫健委希望该部门依规予以妥善处理,及时排除居民的担忧或顾虑。若该小区居民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则会要求该部门对万福医院另行选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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