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生态环境部5月31日消息,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拟对陆丰13-1油田海管更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陆丰13-1油田海管更换项目 | 南海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 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 拟在陆丰13-1油田新铺设一条LF13-1平台至LF13-2DPP平台的海底管道,全长12公里,同时对LF13-1平台和LF13-2DPP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并将现有海管和立管清洗后就地临时封存。 | (1)水环境:生活污水、船舶机舱含油污水、海管清洗废水的排放对海水水质存在一定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船舶机舱含油污水、海管清洗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海。除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废弃物排海外,其他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分类收集运回陆地按规定处理。 (2)生态环境:工程施工对浮游生物、底栖生物和渔业资源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缩短海上施工周期,尽量避开项目所在海域重要经济鱼类的产卵盛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3)环境风险:管道泄漏等环境风险将影响周边相关区域。发生溢油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 010-66103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