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13日讯 近日,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不采取措施消除建筑安全事故隐患,被崂山区城乡建设局处罚。
据了解,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崂山区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处以1万元罚款的处罚。
信网5月13日讯 近日,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不采取措施消除建筑安全事故隐患,被崂山区城乡建设局处罚。
据了解,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崂山区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处以1万元罚款的处罚。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