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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

2019-05-09 22:12:25 中国市场监管报

统一执法标准 提高办案水平

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工作,统一执法标准,提高办案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试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

《规定》明确,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体现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导向,具有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对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指导案例应当是行政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但后续法律程序已完结的案件。

《规定》对指导案例的发布主体、效力、推荐和审议程序等予以明确。《规定》指出,指导案例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并统一发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处理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可以引述指导案例进行说理,但不能作为处理案件的直接法律依据。

《规定》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各业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在收集、审查和推荐备选指导案例方面的具体责任,并规定社会公众可参与案例推荐工作。根据《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负责讨论确定备选指导案例,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负责备选指导案例的征集、遴选、审核等工作,还将设立案例指导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案例指导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等。

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实践需求和职责要求开展的一项积极探索,是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要求的具体落实。下一步知识产权保护司将按照《规定》要求,组织第一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的征集、评审和发布等工作。

□李 伟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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