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国新办举行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2018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多方面进步,以下五个方面尤为显著:
第一,思想认识上的全面深化。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开幕式上的重要主旨演讲,提出了“两个最”的重要论述,这使大家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为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第二,优化调整知识产权保护职责。通过机构改革,实现了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集中统一管理。机构改革之后,明确了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由市场监管总局综合执法队伍来承担,实现了综合执法。同时,也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设,同时要具体指导专利、商标执法工作,制定专利、商标的侵权判断标准,有力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
第三,建立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专利法修正草案中明确写入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恶意侵权行为可以处以最高五倍的惩罚性赔偿。
第四,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2018年明确了未来五年要将商标审查周期由过去8个月压减到4个月之内,达到经合组织国家最快的水平。将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平均压减1/3,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一半,这将有利于加强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
第五,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37个部门建立了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让严重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