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合肥讯(汪正存 记者洪敬谱)3·15来临之际,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3起典型案例。安徽合肥一家房地产公司发布的楼盘广告宣称“第一高端山水纯别墅社区”,被罚24万元。
外卖餐饮有异物。2018年1月18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通过“饿了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在该区爱玛肥东老母鸡海恒店下了一笔外卖订单。在食用过程中,消费者发现该订单中鱼香肉丝菜品中混有疑似纱布的异物。合肥市经开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涉事商家对投诉内容予以认可,并退还了鱼香肉丝菜品价格9元。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构成了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行为,参照《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条的规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对商家给予5万元的罚款。
保健品公司忽悠老人。去年7月11日,山西太原老年消费者范先生乘火车赶到合肥,找到合肥经开市场监管局投诉。原来,老人先是莫名陆续收到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邮寄来的宣传保健品蜂胶胶囊、宣传彩页、抽奖券、礼品券、大礼包等物品,随后,该公司健康顾问人员致电老人,要求其缴纳2980元办理会员卡。老人交钱后办了卡。此后,老人又收到健康顾问电话邀请,要求其再次交纳5000元,授予其健康形象大使资格,还可享受公司为其提供的终身健康服务以及免费赠送的大礼包一份。老人对此产生怀疑。
合肥经开市场监管局查实相关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公司退还老人前期支付的2980元,支付老人往返交通费620元。
楼盘虚假宣传。2018年6月21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称该区一家房地产公司发布“××项目是××地方目前最大的纯高层品质住宅”“××项目是××地方第一高端山水纯别墅社区”等字样的违法广告。
经调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