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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级城市全面禁行黄标车 将淘汰两万多辆

2019-03-05 14:48:14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刘竹寒)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消息,日前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贵州省黄标车淘汰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地采取行政、经济及法律等手段,对全省两万多辆黄标车进行淘汰,全面完成我省黄标车淘汰任务。

据悉,截至2019年2月11日,全省黄标车保有量为26991辆,其中:贵阳市10384辆、遵义市3471辆、六盘水市2028辆、安顺市1788辆、毕节市2110辆、铜仁市1804辆、黔南州2260辆、黔东南州2966辆、黔西南州30辆、全省公检法司安警车150辆。

具体淘汰措施:

加强行政管理措施推动淘汰

各地要划定黄标车限行区、禁行区,明确黄标车运行时段,制定出台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省内所有地级城市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禁行。已划定限行区、禁行区的地方要严格执行,未划定的地方抓紧划定并组织实施。

各地对本区域内的公路、公交、出租、旅游客运和市政用车等行业、领域的黄标车,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淘汰。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登记注册的黄标车,必须一律淘汰。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强营运黄标车的监督管理,对环保检验、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达不到等级要求的,不得核发《道路运输证》或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

建立经济激励政策推动淘汰

各地因地制宜建立经济激励政策措施,加大黄标车淘汰补贴力度,调动黄标车主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加快淘汰黄标车。对已出台经济激励政策但执行效果不好的地方,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加大力度,完善措施,推动执行。

严格依法依规监管推动淘汰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在路检路查中,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法按程序强制报废。各地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大黄标车路检路查力度,严格监管尾气排放,对排放不合格的黄标车不得上路行驶,挤压黄标车运行空间。

各地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在用机动车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严防黄标车尾气脱检。各地要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报废汽车拆解业务,对报废车辆进行报废回收,防止黄标车流入市场。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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