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潘立超 实习生 侯祥家 报道
本报2月24日讯 近日,市民贾先生反映称,自己六年前进行了一起房产交易,因为合同上一句话的疏忽,导致多缴了两万多元的税,至今让他耿耿于怀。
根据贾先生提供的合同照片,合同上写着“甲方承诺夫妻名下只有一套房产,若因出现二套房及二套以上房产,由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承担”。贾先生说,当时因为儿媳妇临产,着急出售房子,就没仔细看合同,而且他和买家也认识,买家口头承诺他来缴税,但后来对方却不认了,自己不得不缴税,多花了两万多元。
买家范先生说当时着急买房,朋友介绍与贾先生搭上了线,“我当时说让贾先生起草一份合同,他说自己不懂,就让我起草,我也不太懂,就从网上下载了一份,委托联系了一家中介办理,在签字的过程中,中介多次强调,是否有两套以下房产,是否购房五年以上等问题,他当时也确认了,也签字同意了。”范先生这样解释。
记者就此事咨询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张律师说合同没有问题,正规合法,而口头承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是无效的,税款由谁缴纳应由双方协商写在合同里,一经签字即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