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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私教课不给合同 想退款遭欧莱斯健身拒绝

2018-11-26 09:51:53 信网

信网11月23日讯 王女士是欧莱斯健身会所的会员,2018年年初,她开始在健身房购买私教课,到目前为止一共是36节课。在这36节课中,有24节课她已经上完了,剩下的12节课是王女士另外购买的。目前,王女士只上了这12节课中的两节课,便因为工作原因,要求退款,“还有10节课没上,一节课是300元,一共3000元,现在我不方便上课了,要求退掉。”但王女士的退款要求被拒绝了。

王女士表示,她办理这12节课时,将费用直接转给了教练,就连合同也是教练代替她签的字,而这份合同王女士手中也未曾持有,“合同一直在教练手里,我问他要过,他说丢了,我还让他给我补一份合同,实在不行把健身房的那一份复印给我也行,但是都被他们拒绝了,不给我补合同也不给复印,后来我一提合同他们就岔开话题。”

后来,一直带王女士的教练提出将课程的费用转成等价的会员卡,由王女士自己想办法将卡再转卖出去。遭到王女士的拒绝后,这名叫李传青的教练又要帮她将课卖出去,并承诺最晚12月份就能卖出去。但王女士仍然坚持要求退款,在她看来,“连合同都不敢给我,就是担心我去法院起诉。”

该健身会所的孙店长告诉信网,双方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不是店方的责任,一律不予退款。但王女士的合同是教练代签的,且她也未拿到该合同,因此,对于孙店长所说的合同约定,王女士并不知晓。

对于教练私自收费用,代顾客签合同一事,孙店长表示不知情,对于王女士没有拿到合同,也不知情,需要了解清楚怎么回事再做回复,但是,截止到发稿,信网并未收到欧莱斯健身会所的回应。

11月22日,信网联系到了欧莱斯健身会所所在辖区的麦岛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对于预付式消费方面的法规法规并不完善,在这一方面上,目前只能对双方进行调解,“23日,我们再给他们调解一次。”工作人员说,如果实在调解不成,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尽量不要触碰预付式消费,“一旦交了钱,就相当于将自己的权利交付给别人掌控,很容易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信网全媒体记者 杜杲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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