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2日讯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开出的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运通宝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国家固体废物防治法,被罚款1万元。
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环保局于2018年8月23日对北京运通宝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汽车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机滤(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贮存在危废间内,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