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0月30讯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开出的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川页印刷有限公司因违反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60万元。
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环保局于2018年6月25日对北京川页印刷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并委托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对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该中心于2018年7月24日出具了报告编号为CC18067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单位印刷过程中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为300mg/m³、苯<0.004mg/m³、甲苯<0.004mg/m³、二甲苯<0.013mg/m³,其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超过了北京市《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1/1201-2015)中规定的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为30mg/m³)。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北京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