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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6批次女鞋不合格

2018-10-30 10:24:40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长沙讯(记者 余知都)日前,湖南省工商局对外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情况,结果显示,18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0%。

据介绍,该局近期对湘潭、岳阳、常德、娄底4个地区30家经销单位销售的鞋、包进行抽样检测,在抽检的60批次商品中,合格商品42批次,不合格商品18批次,不合格率为30%。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耐折性能、剥离强度、振荡冲击性能、缝合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标称广州市白云区奥兰鞋厂生产的“名尚”浅口单鞋、河北博特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十只狼” 运动休闲鞋、瑞安市华仑侨特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浩奴”女单鞋、广州市千佰莉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千佰莉”女鞋、广东省佛山市古威鞋厂生产的“古威”女鞋等12款鞋,耐折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标称广州市荔湾区创纪鞋厂生产的“简绘”休闲鞋、广州市港森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图”女鞋等3款鞋剥离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标称广州市海珠区玛俪莲天龙鞋厂生产的“喜雀皇”女鞋,耐折性能和剥离强度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标称广州市白云区黄石澳丽莎手袋厂生产的“OMI”背提包,及标称广州金华美皮具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都宝路”手袋系列,缝合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标称广州市白云区剑华皮具生产的“CISSTEG”女包,振荡冲击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标称广州市韩娜苏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娜苏”单肩包,振荡冲击性能和缝合强度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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