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18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8〕3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灿新众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被罚款1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8〕3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7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北京灿新众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后经调查核实,发现该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该单位的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对其处罚款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