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18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8〕3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我爱我爱芍药居动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1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8〕3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 年 7 月 18 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我爱我爱芍药居动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后经调查核实,发现该单位经营动物诊疗服务未按规定对排放的水污染物进行预处理。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处罚款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