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8月2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8〕142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祥云雅居餐饮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1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8〕1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8年5月2日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东升乡上园村29号一、二层的北京祥云雅居餐饮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属于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使油烟达标排放。检查时该单位后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通过厨房油烟管道直接排放到大气环境中,致使油烟无组织排放,属于超标排放油烟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北京祥云雅居餐饮有限公司改正,处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