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8月2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8〕169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市裕翠加油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2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8〕1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8年5月16日对北京市裕翠加油站位于海淀区西翠路15号的加油站进行监督性检查,同时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的监测人员对你加油站正在使用的油气回收系统进行了密闭性检测。检测结果为5分钟剩余压力455pa,该检测结果不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08-2010《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相关要求,属于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北京市裕翠加油站改正,处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