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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加强对涉污染防治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2018-07-30 11:15:22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通知,强调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惩治、监督、保护、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确保保护生态环境“最严密的法治”依法有效运行,推动保护生态环境“最严格的制度”进一步完善。

《通知》要求,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排放超标污染物的犯罪;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干扰自动检测、破坏环境质量检测系统的犯罪;无证为他人处置危险废物、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意见等环境污染犯罪。《通知》还强调,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办理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力度。

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持续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重点关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防治措施执行不够有力、执法监督和司法保障有待加强、法律责任不落实等主要问题。

《通知》还强调,依法严厉惩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案事件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司法活动生命线的理念,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规则,加强证据审查把关,夯实案件质量基础。

胡卫列表示,重点关注协同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七场标志性重大战役。加强对涉污染防治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形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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