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25讯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开出的海环保罚字〔2018〕2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万帮之星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例,被罚款1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8〕2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6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新村4号2区06号的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主要提供汽车维修服务,现场有1座烤漆房,烤漆房废气处理装置未正常运行(活性炭量不足)。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决定如下:责令其改正,处壹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