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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向19城发督办函 要求对黑臭水体突出问题限期整改

2018-07-25 10:56:50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4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针对部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控源截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生态环境部今天(24日)表示,已向上海、广州、深圳等19个城市发出问题督办函,要求限期整改。

今年5-6月,生态环境部联合住建部启动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分三批对全国36个重点城市和部分地级城市开展现场督查。其中第一批督查结果显示,截至2017年12月底,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等8个省份20个地级市共有黑臭水体525个,均已列入国家清单,地方上报已完成整治458个,但其中存在34个水体未完成整治目标。此外,广州、深圳上海等地还存在尚未向国家上报的黑臭水体。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经督查组现场检查判定,南宁、十堰、东莞、深圳、武汉、广州、芜湖、岳阳和随州9个城市上报已完成整治但存在34个未消除黑臭水体,占7.4%。现场督查发现,一些地方存在尚未向国家上报的黑臭水体,包括:广州102个、深圳80个、无锡18个、扬州14个、东莞12个、上海11个、芜湖2个,南京、武汉、随州各1个,共242个。

除控源截污不到位、水体底泥污染未得到有效解决、沿河倾倒垃圾情况突出等问题外。现场督查发现,不少地方的整治方案不完善,如芜湖、安庆等地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缺乏可行性,黑臭水体整治无法得到切实保障。东莞市存在河道分段截污治理现象。

生态环境部此次向芜湖、无锡、扬州、安庆、合肥、三亚、海口、东莞、广州、深圳、桂林、十堰、随州、武汉、郴州、岳阳、长沙、南宁、上海等19个城市人民政府下发的督办函要求,各地需对督办问题实行“拉条挂账”式管理,确保问题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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