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环保>>

跨省倾倒固废污染长江 12人被公诉

2018-07-19 08:41:35 北京青年报

从9家企业收集工业污泥2500余吨 两次跨省运输倾倒至长江边

跨省倾倒固废污染长江 12人被公诉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日前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社会关注的长江安徽段跨省倾倒固废案中李闯等1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同时对该起污染案中的21名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起诉指控,2017年1月,被告人李闯在无固体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成立苏州益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后通过伪造公司印章等方式,谎称四家接收处置单位与江苏苏州市、浙江嘉兴市相关企业进行洽谈。但被告人李闯实际并未将工业污泥处置到合同约定的正规企业,而是层层转包,与他人共同实施工业污泥的跨省非法转移和处置。2017年10月,被告人李闯从江苏、浙江的9家企业收集工业污泥共计2525.89吨,分两次跨省运输并倾倒至安徽省铜陵市江滨村江滩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经鉴定,倾倒的污泥等固体废物中含有重金属、石油溶剂等有害污染物,倾倒的污泥及其渗滤液、废胶木可认定为有毒物质。倾倒区域的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介质均受到不同程度损害,造成损失共计产生费用人民币794万余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经估算为人民币317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闯等12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有毒、有害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且系共同犯罪,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镜湖区检察院还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就李闯等12人以及江苏、浙江等地的9家印染、污水处理企业共21名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认为,上述21个被告非法处置、运输、倾倒有毒固体废物,导致倾倒地及周边土壤和长江生态环境被严重污染,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对生态环境损害承担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的应急处置费用的连带责任,如无法恢复原状,则承担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同时,请求判令所有被告共同承担各项鉴定评估费用205万元,并对本次污染环境行为在安徽省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文/新华社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