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环保>>

山西:焦化企业未按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将追责

2018-07-07 17:14:44 新华网

新华社太原7月7日电(记者王井怀、马晓媛)记者从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获悉,这个省决定从本月起开展焦化行业环保整改达标排放“回头看”专项行动,焦化企业未按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焦化行业环保提标改造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措施。此次行动重点检查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无组织排放治理情况,扬尘管理情况和开展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情况。

专项行动将对今年以来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现场执法记录进行全面梳理,凡一个季度内日均值超标天数超过20%以上的和未按环保执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的,视为严重超标排污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

山西省明确,对县(市、区)范围内发现1户焦化企业未按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或2户焦化企业存在严重超标排污行为的,由设区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追究县级相关领导责任;对设区市范围内发现2户焦化企业未按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或3户焦化企业存在严重超标排污行为的,由省环保厅提请省委、省政府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设区市相关领导实施问责;对省级抽查发现存在假整改,欺上瞒下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语安)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