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房产>>

承建交通整治工程抽检不合格 金达林市政被罚

2018-06-22 10:22:04 信网

信网6月21日讯 近日,信网从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青岛金达林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金达林市政”)承建的市南区广州路、单县路等道路及交通设施工程,抽测的10个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芯样中有6个不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对金达林市政工程处以合同价款2%,即4379.8元的罚款。

信网了解到,金达林市政成立于2004年06月07日,登记住所为青岛市四方区兴隆路96号,营业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照明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等。

金达林市政承建的市南区广州路、单县路等道路及交通设施整治提升工程,抽测的10个延吉路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芯样中,有6个芯样的厚度或压实度不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因此,青岛市建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对金达林进行了处罚。

信网查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得知,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为了解此事详细情况,信网致电金达林市政,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同时称发现问题后,金达林市政在第一时间就采取了补救方案,目前已经处理完毕,“是延吉路的部分区域在检测时发现的不合格,发现之后我们就进行了翻工。”该工作人员说。 信网全媒体记者 张孝鹏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