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11日讯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18年5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显示,北京众益千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被罚款2万元。
昌环保监察罚字〔2018〕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昌平区环保局于2018年3月28日对北京众益千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在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王庄工业区内劲腾生物院内的实际经营地址从事销售生物试剂等项目,该单位建有一间实验室,有废试剂产生,属于HW03类。该单位在厂区东南角建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昌平区环保局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