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环保>>

湖北省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促环保

2018-06-10 12:20:36 新华网

新华社武汉6月9日电(记者梁建强)记者9日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切实发挥审判职能,更好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首次发布了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并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田昌兵介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先后设立环境保护合议庭123个。在各级法院机关普遍设立环境保护合议庭的基础上,还在武汉、宜昌、十堰、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和武汉海事法院试点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近期,随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湖北三级法院均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的专门机构。

据悉,湖北法院机关将以环保合议庭和环保审判庭为平台,实行集中管辖并积极探索归口审理模式,着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模式专门化,全面构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

湖北各级法院还着力推进构建多元共治机制,积极推动建立与公安机关、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机制;加强与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鉴定主管部门的沟通,推动完善环境资源司法鉴定和损害结果评估机制。同时,创新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修复性功能,对污染环境或破坏资源的刑事被告,将其量刑与其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或资源的修复性结合起来,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机统一。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的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中,对2015年以来湖北各级法院受理的各类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案件进行了统计。统计数据显示,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487件,已审结6067件,结案率93.5%;其中,已审结2719件刑事案件。

(责任编辑:语安)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