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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司法厅自查商品房摇号公证

2018-06-06 08:40:38 北京青年报

据陕西省司法厅官方网站消息,6月3日上午,陕西司法厅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了《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商品房公开销售摇号公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司法厅副厅长李艾平在会议上提出,将对今年办理的商品房公开销售摇号公证进行全面自查,形成专项报告报司法行政机关。

本月4日,陕西省司法厅发布文章称,将对全省商品房公开销售摇号的公证工作加强质量监管。文章中提到,近期“南长安街壹号”售房摇号事件有关公职人员被处分、相关犯罪嫌疑人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虽未发现其中存在涉及公证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但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还是要从中吸取教训,采取有力措施,预防执业风险。

据介绍,今后陕西全省各级公证机构将建立备案评估制度。相关公证处会重点对今年以来办理过的此类公证进行全面质量排查,查找管理漏洞,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其中,西安市公证机构的自检和改进工作情况,将由西安市司法局进行评估,汉唐公证处自检报告报由省厅评估,评估通过后方可继续开展此类业务。

如发现申请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承办公证员应当果断终止公证事项。在工作现场摇号器具或摇号软件发生无法排除故障的情况,或者出现因不可抗力或人为原因导致摇号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承办公证员根据情况决定中止公证事项,避免出现不良后果,影响公证公信力。

6月5日,西安当地媒体报道称,西安“南长安街壹号”已经全面停止销售。该楼盘项目物业部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最近几天正在按照房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主要任务就是办理此前被清退的106套房源的退房退款工作。

文/本报记者 孔令晗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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