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6月1日消息(记者贺威通)“根据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山西省共确定60项整改任务474项整改措施含755个项目,涉及11个市、13个省直部门和9个企业集团。”记者从今天环保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今年4月30日,60项整改任务中33项已完成,其他任务正在积极推进中。
据了解,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去年7月30日向山西反馈了督察意见。去年8月30日山西省整改方案上报国务院,去年11月17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山西省整改方案。2018年5月17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上报了《关于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通过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山西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全面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更加强劲有力;环保责任有效落实,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有了明显改观;污染治理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发布会上,山西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山西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并“回头看”扎实推进,在全国首家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效果评估,成效明显。督察进驻期间,3582件群众反映问题已全部办结,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道路扬尘污染、污水垃圾和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成效明显。督察整改期间,山西全省环境污染治理基础设施投资显著提高,投资175亿元新建污水收集管网748公里,新建或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80个,处理能力123万吨/日;投资38亿元新建或扩建生活垃圾处理厂15个,处理能力8440吨/日。特别提到的是太原投资约258亿元推进玉门河等8条河道黑臭水体治理,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2.4亿元完成对原材料堆场渣场的全封闭改造,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4460吨/年。
立足高质量发展,山西在划清环保底线、严格环保标准、提高环保门槛上持续发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完成。“4+2”城市钢铁行业全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钢铁、煤炭去产能成效明显,2017年,压减钢铁、煤炭产能分别为325万吨、2265万吨,分别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191%、30%,特别是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山西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的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以督促改。督察进驻边督边改期间,山西省共拘留61人、问责1071人;督察整改期间,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14个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成立14个调查组开展“一对一”调查,坚持依法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将于近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