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5月29日讯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布了对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建法罚简(市 )字 [2018]第020443号)。
决定书显示,该单位施工的位于通州区运河核心区A楼(办公及商业用房)等3项(通州区运河核心区IX-06地块F3其它类多功能用地项目)C楼16层二次结构施工临时拆除临边防护,未设置专人监护,不符合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2.7.6条。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责令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并处罚款1000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