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武汉5月9日电 (马芙蓉 杨保华)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环保大队大队长朱俊峰9日透露,近3年来,该省警方共破获破坏长江流域环境犯罪案件375件,排查环境污染点1万余个,对环境犯罪案件立案数、破案数年均增长2.4倍。
地处长江之腰的湖北,拥有长江岸线1061公里,是长江干流流经最长的省份,也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重要生态屏障,生态安全地位举足轻重。
朱俊峰介绍,湖北长江流域及河湖环境犯罪中,在长江湖北段及其沿线水域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侵占水域四类犯罪较为明显。
湖北省公安厅连续3年组织开展打击环境犯罪“清水蓝天”专项行动,连续两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其中,重点打击整治暗管排污、篡改环境监测数据、转移倾倒(填埋)危险物品、加工提炼固体废物、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7年8月,宜昌市公安局环保支队对一涉嫌污染环境罪的公司开出天价罚单:罚款2800万元人民币,公司停业整顿,刑拘4名主要负责人。原因是,该公司把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排长江,且废水中重金属铜含量超过国家废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178.6倍。
在三峡大坝、荆江大堤、大规模拆建水域等重点流域和点位,湖北警方通过设置水面、陆地、视频多道治安防控关卡,利用公安信息化开展预警预判预防,维护长江水域治安秩序。2016年6月以来,湖北累计投入警力4.2万余人次,参与执法巡逻1600余次。
2017年湖北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湖北省公安厅率先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流湖泊警长”,依法打击涉江涉河湖环境违法犯罪。目前,该省共有近1600名民警任河湖警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