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7日讯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生态环境部将连续三年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利用三年的时间打好黑臭水体治理这一攻坚战,督促地方彻底解决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问题。5月7日,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启动,首批督查组已抵达督查现场,将分10个组对广东、广西、海南、等8省20城市,开展督查工作。
城市黑臭水体的实质是污水、垃圾直排环境问题,根子在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不合格。整治黑臭水体是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的客观需要,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各省、自治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以上。此次专项行动一是检查地方黑臭水体消除情况;二是督促地方从根本上解决造成水体黑臭的根本原因;三是推动地方进一步加快治理步伐,确保2020年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督查活动方面,此次现场督查主要采取形式督查和实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形式督查包括:感官上是否消除黑臭,水质监测数据是否符合基本消除黑臭现象的要求,河面是否存在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是否存在垃圾等。实质督查包括:控源截污措施是否落实,垃圾清理措施是否落实,清淤疏浚措施是否落实,生态修复措施是否落实等。
为督促地方从根本上解决水体黑臭问题,推动地方进一步加快治理步伐,确保2020年如期完成治理任务,专项行动将按照“严格督查、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带动全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群众满意、成效可靠”四项原则开展。
为做好此次督查,生态环境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组建联合督查队伍,通过自查填报系统详细掌握地方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开发水质监测、公众调查和现场检查三个APP平台,实现全国督查数据实时共享问题点准确定位,组织开展现场督查模拟、远程视频和微信培训等形式多样培训会,组建专业宣传队伍,做好督查期间地方黑臭水体治理典型报道,同时曝光弄虚作假行为。
5月至6月,专项行动由南至北分3批对全国36个重点城市和部分地级城市开展现场督查;现场督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统计表和问题清单,生态环境部印发督办函,将问题清单移交地方人民政府,要求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9月至10月,对交办地方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提出约谈建议;10月至12月,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对问题严重的城市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对约谈后整改不力的,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