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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污染物浓度超标 澳海生物有限公司被处罚

2018-04-28 09:00:53 信网

信网4月27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崂山分局了解到,青岛澳海生物有限公司曾因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浓度以及悬浮物浓度超过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被崂山分局处罚。信网曾致电青岛澳海生物有限公司进行了解,但是对方并未回复此事。

2017年12月15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崂山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青岛澳海生物有限公司进行采样监测。12月25日执法人员收到的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浓度为3520mg/L,悬浮物浓度为435 mg/L,超过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针对上述情况,2018年4月9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崂山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中的相关规定,对青岛澳海生物有限公司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18209元整。

信网通过查询了解到,该公司于2001年10月18日在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经营范围有:生产、销售:食品、食品添加剂(依据食药监部门核发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化妆品(依据卫生部门核发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饲料添加剂(依据农业部门核发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月25日下午,信网根据青岛澳海生物有限公司在网上预留的办公电话,联系到了其销售部门,对方工作人员表示,不是很清楚此事,会反映给相关领导,由其回电解释情况,但是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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